广州督察局创新创优方式方法,扎实推进2018年土地例行督察工作。
一是统筹谋划,加强工作管控。1月29日,制定《2018年业务开展总体思路》,对全年的业务工作作出了“顶层”谋划。2月9日,印发《2018年例行督察工作总体方案》,对督察目标、任务、内容、督察组成员、时间节点及成果报送要求、质量管控作出了部署。3月19日,审议通过了广东(含深圳市)、广西、海南例行督察实施方案,对督察的各个环节作出了具体安排。
二是运用科技,列出问题清单。春节前后,各督察组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和各类土地利用数据,分别开展了省域研判和信息化比对工作。坚持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并重,提出疑似问题清单,并发给地方政府进行核实举证。
三是开展培训,提高工作效能。3月21日,开展2018年例行督察业务工作部署会,并对督察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,围绕督察需重点把握的问题进行重点讲解,强化驻点督察人员的责任意识、业务能力,以保证在驻点督察期间发挥督察人员的最大作用,提高督察工作效能。
四是印发通知,启动驻点督察。3月下旬,分别向广东、广西、海南发出例行督察通知书,明确提出配合做好土地例行督察的要求。
4月初,各督察组将赴广东、广西、海南开展驻点督察和实地核查工作。期间,局将适时派出工作督导组,赴督察现场掌握各督察组的做法、进度、遇到的问题和工作成效,务求在落实各项工作责任、落实省级人民政府主体责任、帮助地方解决问题、健全沟通协作机制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五个方面取得新突破。(作者:陈可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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